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10000套设计案例
2024-02-18 17:23:17
2021年7月17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强企业自住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对外出租的单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具体内容还是和买家宝装修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1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新政策
2021年7月17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强企业自住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对自住租赁住房的建设要求、权属登记、自住管理、资产处置等作出了规定,为我市构建租购结合的住房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依据,称对外出租的单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
去年以来,全市着力构建租购结合的住房制度,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积极开展房屋租赁土地供应模式创新。在住宅用地的公开出让中,采取“自持租赁住房有限地价竞争”的方式,加快租赁住房建设,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在39个住宅用地项目中,将增加61万平方米自住租赁住房。可建出租屋约12000套;大力培育集中住房租赁试点,稳步推进分散式住房托管租赁,向市场提供规范稳定的长期租赁住房。据了解,截至2021年6月底,我市房屋租赁规模已达52万套左右,3900万平方米,为实现全市人民安居提供了重要保障。
新发布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应优先考虑中小户型住宅,优化户型设计,鼓励采用符合市场需求的户型,以租赁方式经营,不得出售、转让或单独抵押。自住租赁住房的持有期限与土地出让期限一致,对外出租的单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根据通知,企业应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建设自建房和商品房。如果项目中有很多楼房是自供租赁住房,则应建在一定区域内;如果一栋建筑中既有自住租赁住房,又有可售商品房,自住租赁住房应设置在同一栋建筑的门或楼层。《通知》还明确,企业可以通过批量租赁方式向区政府或区政府委托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者租赁自住租赁住房,并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出租;也可以直接租给符合公租房、租房补贴等保障条件的家庭,按要求领取出租人补贴,为住房保障提供支持。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市将继续大力发展长期租赁住房市场,全市计划新增长期租赁住房2.8万套,190万平方米。继续扩大房屋租赁企业规模。全市计划引进30家新的房屋租赁企业,鼓励和引导专业化、制度化的房屋租赁企业发展,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屋租赁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房屋租赁市场信息沟通共享机制,搭建房屋租赁企业、自持租赁房屋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沟通平台,推动房屋租赁项目与资金供应及时准确对接。
以上是关于2021年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新政策,对外租赁单租期不超过10年。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买家宝装修网!